依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,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並就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:
一、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。
二、專業知識與技能: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
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:
一、營運判斷能力。
二、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。
三、經營管理能力。
四、危機處理能力。
五、產業知識。
六、國際市場觀。
七、領導能力。
八、決策能力。
本公司董事會由7位董事組成(包含3位獨立董事),成員均由財會、產業及學術菁英組成,專業能力涵蓋經營、營運管理、行銷及財務會計等多元專業領域,另為強化管理機能,於董事會下設置「審計委員會」及「薪資報酬委員會」。本公司亦重視董事會組成之性別平等,並以提高女性董事席次至四分之一( 即25% ) 以上為目標,本屆(第九屆)目前7位董事,包括2位女性董事,比率達29%:
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
職稱 | 姓名 | 主要學經歷 |
---|---|---|
董事長 |
陳碧華 |
醒吾技術學院 |
董事 |
羅光立 |
倫敦藝術大學室內與空間設計系 |
董事 |
劉忠敏 (廣砷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) |
銘傳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 |
董事 |
羅光偉 |
波士頓大學商學院 |
獨立董事 |
王兆祥 |
中國文化大學 社會工作系 |
獨立董事 |
黃瑞婷 |
國立中興大學EMBA |
獨立董事 |
楊承璁 |
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系 |